新乡红旗法院:强化执行攻坚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

为优化营商环境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,是司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使命。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把护航经济发展、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化执行攻坚有机结合起来,为红旗区创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持和司法服务保障。


(资料图)

为贯彻文明执行、善意执行理念,强化服务观念,创新工作模式,优化服务品质,红旗法院执行局紧密围绕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”的工作主题,不断探索改革执行团队构架和执行工作思路,把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”纳入执行日常工作,通过采取多元化的执行措施,不断提高执行效率,提升执行工作的速度、力度、温度和深度,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。

一是开辟绿色通道,加快执行速度。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,按照“快立、快查、快执、快结”要求,压缩办案周期,减少程序梗阻,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,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。涉企案件立案后,专人负责快速甄别,立案后1个工作日内分案,1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次接待,24小时内进行前期网络查控。案件首先分流至快执团队,简案30天内办结,繁案通过二次分流,进入普执团队,视财产情况进行最终的清偿或终本程序,原则上60天内办结。

二是开展专项行动,增强执行力度。定期组织开展涉企案件集中执行行动,精心部署执行骨干力量,集中攻坚涉企执行案件,采取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方式,综合运用限制高消费、纳失信、拘传、拘留、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,提升执行完毕率和实际到位率,确保企业资金及时回笼,依法保障企业的高效运转,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。执行局每周开展集中行动,自2023年3月“豫剑执行”专项活动以来,共开展专项集中活动7次,排查案件200余件,出动执行干警360余人,出动警车72辆,执结案件90件,强制腾房26套,执行到位金额467万余元,纳入失信38人次,纳入限高62人次,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40人,拘留39人,罚款21人,罚款金额为4100元,打击涉拒执犯罪0人,当场和解案件31件,当场履行金额124.7万元,邀请全国、省、市、区(县)人大代表8人、政协委员4人、检察院10人、新闻媒体4家共同参与见证执行,切实用“真金白银”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。

三是强化执行联动。加强与公安、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,强化与税务、银行、工商、不动产登记、车管所、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,建立长期有效的联动机制,对于新收案件进行集约化管理,由线上(主要查控银行账户、房产、车辆、工商、保险等财产情况)、线下(主要查控公积金、税务、房产土地等财产情况)集中财产查控专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集约查控,推动涉企案件有效执结。今年以来,共查控新收涉企案件2352件,执结1685件。

四是提高财产处置效率。对于涉企案件实施网拍优先原则,最短时间内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,提高定价效率,降低司法成本。合理降低拍卖时间及成本,缩短财产处置及有效提升案拍比质效指标。严格控制执行案款发放时限,确保执行案款收支便利、全程留痕、发放及时。

五是坚持善意文明,彰显执行温度。始终坚持公正、善意、文明执行理念,以企业利益的实现和企业经营恢复为双重导向,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工作,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杜绝超标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,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。践行善意文明执行是人民法院推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进程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“助推器”,是助力困难时期企业复工复产的“强心剂”,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,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影响的应有之义,避免“办一个案子,垮掉一个企业”。贯彻善意文明理念,并不意味着对被执行人资产的放任不管,而是要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特别是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

六是推进实质化解,强化执行深度。加大执行和解、调解力度,认真分析案件矛盾纠纷原因,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,做好释法明理工作,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在执行到位的同时从根源上化解矛盾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七是推行“服务型”执法。法院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大回访活动,面对面向企业普及法律法规,了解企业法律需求,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。同时,精准为企业现场把脉,梳理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,帮助企业渡过难关。

八是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正确舆论方向,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。依据《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实施方案》制定常态化信息报送宣传工作机制,依托微信公众号、今日头条、官方网站、官方微博等平台,及时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、好做法和典型案例,发布企业诉讼指南,向社会公众及企业宣传法律法规,展示红旗区法院全面维护企业发展的决心,营造全社会关注、配合、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
营商环境只有更好,没有最好。下一步,红旗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,充分发挥执行职能,立足本职、主动作为,在理念更新、举措革新、制度创新上下功夫,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,切实让企业感受到法律温度,全面打造尊商、重商、优商的良好发展氛围。(宋福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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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M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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